上海通茂律师事务所
中小企业 合同管理 应收账款

中小企业回款:关注账期、现金支付与验收证据

•

围绕中小企业回款治理的新政策动向,企业应明确账期起算、支付方式与验收期限,识别票据和应收账款凭证带来的融资成本,并保存催款与投诉所需材料。

回款风险不只在合同约定的天数,也在账期何时开始、验收能否完成,以及收到的究竟是现金还是需另行融资变现的凭证。通茂官方微信公众号分享的南方周末报道,介绍了2026年9月中小企业回款治理相关政策与实践问题。

看清“60日内现金付款”的适用语境

报道介绍,相关通知引导大型企业,特别是龙头企业,自货物、工程、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现金付款,并要求行业结算规定明确起算节点、支付方式和流程、验收标准与期限、最长付款期限。

这一政策方向不能简单理解为所有商业交易均适用无条件的“60天”期限。企业仍需结合交易主体、合同安排、行业规则及适用法规核对具体义务。

支付方式决定实际到账成本

据报道介绍,合同未约定支付方式时,机关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应使用现金,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。

企业接受票据或电子凭证前,应评估兑付期限、信用风险及贴现、保理、服务费等成本。取得一张凭证,与取得可直接使用的资金并不相同;如果还需向关联融资机构付费变现,实际回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减少。

将交付与验收记录纳入回款管理

合同宜明确交付、验收与结算的步骤,避免付款节点长期悬而未决。实际履行时,应保存合同及变更文件、交付凭证、验收记录、对账资料和催款往来,使付款期限与金额有据可查。

报道提及的投诉渠道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的中央企业欠款投诉平台,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。选择渠道时,应核对欠款主体和受理范围。行政投诉与合同争议处理各有条件,企业仍需单独评估诉讼、仲裁及财产保全等安排。

原文来源

本页基于南方周末记者吴超的完整报道,对回款管理要点作简要整理,政策信息以正式文件为准。报道涉及的企业及欠款事例均为外部公开材料,并非通茂承办案件。

本文仅供一般性参考,不构成对具体欠款争议的法律意见。